车辆通行费能否作为会计凭证(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能入账吗)

乐业城 财务资讯 345

问:老师您好!我公司是汽车运输企业,因客户要求购买新车,请问从其它公司收取的车辆通行费能否作为会计凭证?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按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1.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2.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3.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4.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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