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某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补贴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六)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六)项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六)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该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补贴收入,如果属于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则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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