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九)项所称购置的新车船,是指构成《乘用车型分类与代码表》(gb/t14885-2002)中排气量为1.0升以下(含1.5升)的乘用车。
因此,这里的车船不包括非运输汽车,只能填写购置当月的增值税发票。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九)项所称购置的新车船,是指构成《乘用车型分类与代码表》(gb/t14885-2002)中排气量为1.0升以下(含1.5升)的乘用车。
因此,这里的车船不包括非运输汽车,只能填写购置当月的增值税发票。
发布评论 (0条评论)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