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出口退(免)税证明(出口退税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乐业城 财务资讯 405

【问题】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原购进货物需要补办出口退税的,应在什么时间办理?【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八条规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出口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或者出口退(免)税备案后,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一)出口企业报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二)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三)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四)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出口退税专用);(五)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出口退税专用);(六)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七)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出口退税专用);(八)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出口退税专用)。

因此,上述企业可在电子税务局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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