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某公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一批已经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主要是为了满足客户购买固定资产的需要,并且有相应的维修收入。
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应如何开具发票?【解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应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将提供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交回主管国税机关,作为备查登记的凭证。
同时,贵公司应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给销售方。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