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转让所得的征税项目?(财产转让所得的征税范围)

乐业城 财务资讯 442

问: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有一些资产已经出售,但是不知道具体是哪些纳税义务呢?还要缴纳什么税种?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三条规定:本市居民个人取得以下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一条规定:凡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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