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单位为有一资金周转困难,需要进行筹资,在筹资活动中将款项借给其他单位,请问支付的利息是否应该并入财务费用?【解答】您好:企业收到的利息属于银行存款利息,应该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应用指南,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或实际利率作为确定利息费用的基础。
对于同一项金融资产,只有存在合同约定的结算日或者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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